(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线上办理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上海公积金怎么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