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残疾人保障条例被称为《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旨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享受的保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医疗保障:提供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康复辅具等。


2. 经济保障:为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低保、扶贫、社会福利等经济保障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就业保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并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4. 教育保障:提供残疾人教育机会,包括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等。


5. 各类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无障碍化:提供无障碍设施,以保障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权和平等权。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对于安徽省的三级残疾人,他们享受以下两项补贴:

1. 生活补贴:三级残疾人可以享受每月生活补贴,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具体的补贴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2. 教育补贴:三级残疾人如果具备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教育的条件,可以享受教育补贴。该补贴主要用于残疾人学生的学费、书籍费、杂费等教育支出。

这些补贴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如果您是三级残疾人或代理三级残疾人申请补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残疾人保障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准确的政策信息和申请指南。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扩展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于2011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强调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扩展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安徽省残疾人评定办法》,2017年安徽省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残疾:每人每年15840元。


二级残疾:每人每年9500元。


三级残疾:每人每年5800元。


四级残疾:每人每年2500元。


五级残疾:每人每年1200元。


此外,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评定办法》,残疾人的评定标准包括生理缺陷、生理功能障碍、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方面,评定等级分为一至五级,每级赔偿金的标准不同。赔偿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生活、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