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二级教师岗位任教两年以上,在县级县以下,二级教师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河北省职称评审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四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或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四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或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的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潜能,教学效果好,较好地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需具备以下九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任教十五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只需具备九项条件中的一项。

1.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市、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一次并获得好评。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两次,并获得好评。

2.参加乡镇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一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

3.在县(市、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职称论文,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4.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并在本县(市、区)级范围内正式使用。

5.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相关社会调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调查报告。

6.或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河北省职称评审条件

7.从事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8.能结合教学特点,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市、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9.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或县(市、区)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