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中担负领导职责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 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领导干部的内涵 扩展


“领导干部”,顾名思义,一是“领”,二是“导”。

“领”,即引领、带领、统领、率领、领先、领头等,也含了“了解”、“知悉”之意。既要统领掌管,又要洞悉情况,还要指示方向,以身作则。所谓“跟我来”、“随我上”即其内涵。

“导”,即引导、开导、指导、疏导、先导、前导、因势利导、循循诱导等等。一般政治教育、思想工作、交心谈心,诸如此类,大抵都属“导”的范畴。

“领导干部”是职务,也是责任,更是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