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史称“开国大典”。下午3时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军乐团高奏《义勇军进行曲》,广场中央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之后,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式。人民解放军受阅部队以胜利之师的步伐通过天安门,新组建的人民空军飞行编队矫健地飞越首都上空。

傍晩,群众游行开始,工人、农民、学生、市民队伍高举红旗,纵情欢呼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当日,全国已经解放的各大城市都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活动。1949年10月1日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949年10月1号开国大典宣言 扩展

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上,新当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地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这一公告被后来的史学界称为《开国公告》。

开国大典,是指1949年10月1日15:00在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举行的仪式,直到21:00才结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