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备案办理条件

1.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 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和户口簿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3、个体工商户业主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

4、居住地办理的,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

5、《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表》或《退出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表》

灵活就业登记备案办理条件

持相关材料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表》并签名后予以受理。

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主动前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退出手续,并由本人填写《退出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表》并签名后予以受理。